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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僅受理1個月內之訂房

 

2. 確認房間後,須支付5000元做為訂金。

    請於24小時內支付訂金,確認入帳即保留租房。

    付款時的手續費或是其他額外費用將由房客自行吸收。

 

3. 訂金為租屋權利之對價,付訂後即使未入住亦不退款。

 

4. 匯款後請來電或 E-MAIL確認。

 

5. 剩餘租押金請於到達當日現金付清 (只收台幣)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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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台北月租套房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